1月15日,由國務院總理李克強總理主持的國務院常務會議在京順利召開。會議上,討論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修正案(草案)》,草案加重對違法違規行為特別是責任人的處罰,讓肇事者、責任人付出更大的代價。草案經進一步修改后將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
信用是市場經濟的“基石”。而信用缺失成為我國社會經濟發展中的“軟肋”。制假售假、商業欺詐、逃債騙貸、學術不端等屢見不鮮,廣大企業和公眾深受其害。為構筑誠實守信的經濟社會環境,必須采取有力措施,切實改善社會信用狀況。
會議原則通過《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綱要(2014-2020年)》,并要求:一是全面推進包括政務誠信、商務誠信、社會誠信等在內的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二是加強基礎建設,構建信息共享機制。三是用好社會力量。發揮行業組織自律和市場機制作用,培育和規范信用服務市場,形成全社會共同參與、推進信用體系建設的合力。四是加快推動立法。把健全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體系作為重要基礎性工作,列入立法規劃盡快推進實施,使信用體系建設有法可依。
會議強調,要把社會各領域都納入信用體系,食品藥品安全、社會保障、金融等重點領域更要加快建設。要完善獎懲制度,全方位提高失信成本,讓守信者處處受益、失信者寸步難行,使失信受懲的教訓成為一生的“警鐘”。
來源:食品產業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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