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基因食品標識今后很難玩深沉
深圳市面上轉基因食品標識混亂不清
“轉基因不標識可罰10萬”將提交審議
本報訊 (記者潘播、余琴攝影報道)已結束公開征集意見,被稱為深圳生態文明“基本法”的《深圳經濟特區生態文明建設條例(草案)》(下文簡稱《草案》)將于本月下旬首次提請人大審議。其中,轉基因食品不標識罰10萬元這一條例,在轉基因食品利弊糾纏難清、食品安全事件高發的當下,吸引了最多的關注目光。
記者昨日實地走訪發現,目前深圳市場轉基因食品標識較為混亂:非轉基因標識大字處于顯著位置;轉基因標識低調隱藏于配料表中;大量可能涉及轉基因原料的食品并未做出明確標識。
政策要求明確標識與輿論期待轉基因食品“現身”雙重壓力之下,是轉基因標識落入“有法難依”困境的現實;此次意在厘清權責、明確懲處的生態文明“基本法”,為社會各方寄予厚望。
現場走訪:
轉基因標識非常低調
記者昨日來到羅湖區黃貝嶺一家大型連鎖超市調查發現,從大豆、玉米等原料到各類加工生產的食用油,再到豆制品、醬油、豆奶粉等終端制成品,可能涉及轉基因的整個食品鏈條呈現出非轉基因標識“濃妝艷抹”,高大顯眼,轉基因標識“素顏示人”,隱藏較深的現象,而在許多終端制成品中,大部分產品也并未明確表示其原料是否轉基因。
在超市一層的油品專賣區,調和油、花生油、玉米胚芽油、葵花籽油等等各類油料一應俱全。記者觀察發現,絕大部分油料都標有“非轉基因”標識。為進一步吸引眼球,有的標識以超大字體置于油瓶顯著位置,有的用彩色襯底做的花哨的圖案,更有甚至直接給產品頒發的標有“非轉基因”的實物掛飾。
與此相比,轉基因標識卻難見蹤影。幾經詢問和查找,記者在某品牌調和油的配料表中發現了“加工原料為轉基因大豆”、“加工原料為轉基因油菜籽”等字樣;同時該字體與其他的食品產地、生產日期、產品標準號等字體無異,與非轉基因標識不可相提并論。
此外,除近期出臺專項政策規范的豆制品會在產品包裝明顯部位有“非轉基因大豆”標識外,其余較為常見的月餅、醬油、餅干、豆奶粉、腐乳等明確標明配料中含有食用油或大豆成分的食品,大部分并未明確標出是否轉基因。
以醬油為例,記者粗略統計,有不到三成的醬油產品會標明原料為“非轉基因大豆”、其余超過三分之二產品標為“黃豆”、“脫脂大豆”等;同樣,出售的原料大豆、玉米粉等產品只標明產地、價格、貨號等信息,相關柜臺工作人員也表示并不清楚是不是轉基因產品。
消費調查:
近七成不買“轉基因”
記者昨日在現場隨即訪問的15名消費者中,有11人明確表示不會購買轉基因食品,有2人表示不能一概而論,還有2人表示平時沒有注意此問題。
“轉基因我不太了解,但國家已經允許賣了,應該沒啥大問題。”正在選購食用油的田先生表示,很少看到有標識是轉基因,大部分都是標識為非轉基因,五花八門自己也搞不清,“這個葵花籽油也說非轉基因,難道葵花籽也有轉基因嗎?我只知道豆油有轉基因的。”另外一名張先生表示,他一般不會選擇轉基因大豆油,但并非完全出于安全考慮,還包括口感等食用習慣。
“確實不太好找,但即使有也不知道真假。”在此超市購物的李阿姨表示,即便產品標出非轉基因,到底真假老百姓也不知道。希望政府能夠調查后列出所有可能涉及的原料和產品是否轉基因的名單,“讓老百姓可以一目了然,保障了知情權,讓大家自己選擇。”
深圳職業技術學院應用化學與生物技術學院2013年發布《深圳市居民對轉基因食品及其標識認知的再調查與分析》顯示,轉基因標簽標識對轉基因食品銷售影響較大,67%的消費者表示不會購買標有轉基因食品標識的產品。
對于“你認為政府應該在轉基因食品及其標簽標識應有的態度如何”的調查中,65.33%的消費者表示政府應加大宣傳力度,告知消費者其利弊。26.67%的消費者認為政府應加大轉基因食品標簽標識的監管力度,6.67%的消費者認為應讓市場決定,僅有1.33%的消費者表示不清楚。
深市面轉基因食品有多少?
一項報告顯示占有率很低
深圳市市場目前轉基因原料及食品現狀究竟如何?相關職能部門并未給予明確答復。不過根據深圳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去年在《中國衛生檢疫雜志》陸續發布針對深圳轉基因農作物的市場調研報告,市疾控中心于2005年、2006年、2011年及2012年在深圳各大超市及農批市場抽檢大米樣品,均未檢出轉基因樣品;2012年共檢測樣本大豆29份,豆制品57份共86份樣品,均未檢出轉基因樣品。
另外,2004年、2011年及2012年深圳市場轉基因玉米及其制品的市場占有率分別為1.72%、2.56%及7.21%。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認為,轉基因玉米及其加工品在深圳市場的占有率還很低,8年來轉基因玉米深圳市場占有率沒有明顯上升趨勢;市場流通中的大米的轉基因安全性整體上有保障,但需提高警惕,加強檢驗檢測與監督管理。
對話
“醒目就是一眼就能看得到標識”
日前,律師許思龍針對轉基因食品標識不清、不顯著發起法律行動,目前全國加入行動和聲援的人已經達到84人,其中70人是律師,昨日已針對相關轉基因標識不清企業向法院提起訴訟。本報記者昨日就轉基因食品立法中的一些熱點問題采訪了許思龍。
建議立法商標“醒目”標準化
廣州日報:法律規定轉基因標注要醒目,但并沒有明確規定,你怎么界定“醒目”的標準呢?
許思龍:醒目就是要一眼看上去就能看得到標識,而不是找半天才看到。國務院《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條例》和農業部《農業轉基因生物標識管理辦法》,其中都規定,轉基因食品應“在產品標簽的明顯位置上標注”,標識應“明顯”、“醒目”。
但是目前國家采用的是《食品標識管理規定》,食品或者其包裝最大表面面積大于20平方厘米時,食品標識中強制標注內容的文字、符號、數字的高度不得小于1.8毫米。1.8毫米是什么概念?比頭發絲稍微粗一點,我認為這個標準與醒目的法律規定相沖突。
我建議立法將醒目的標準量化:即不低于商標名稱的一半。
“現在市場上有個怪現象:就是非轉基因的標識國家沒有要求,卻標得特別大,而轉基因的食品國家有要求,卻標得非常小。如果不標注或是虛假標注,都是嚴重的欺詐行為。”
深圳立法處罰力度很大
廣州日報:8月13日,深圳在全國范圍內首次擬立法對轉基因食品標識不清者給予5萬~10萬元的罰款。如何看待這個處罰標準?
許思龍:深圳立法對轉基因標識不明的處罰力度很大,相比國務院條例處罰1萬~5萬元罰款更重,非常贊同深圳的立法。
目前,國家法律對轉基因標識不明顯的問題已有規定,例如“責令改正”、“沒收違法產品”、“沒收違法所得”,“處以1萬~5萬元罰款”,但是從2002年立法至今,全國沒有處罰過一例,現在最需要的是落實法規,真正執行。
監管有空白
標識目前“有法難依” 亟待新法厘清權責
根據《轉基因食品衛生管理辦法》,食品中含有基因修飾有機體或表達產物的,要明確標注“轉基因食品”或“以轉基因食品為原料”;散裝轉基因食品必須在價簽上或另行設置的告示牌上標注。
今年6月,國務院印發的《2014年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也提出要規范轉基因食品標識的使用;本月起開始實施的《深圳市豆制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若干規定》也特別指出,轉基因大豆生產豆制品必須在包裝的顯著位置依法進行標注,但其余相關食品領域尚無相關規定。
盡管法令重重,但市場現狀卻難盡人意。究竟哪些職能部門負責?昨日深圳市經貿信息委回復記者稱,有關轉基因原料標識問題回復正在報審之中,截至記者發稿時,尚未得到回復。不過,市經信委相關負責人曾表示,該委農業處主要是針對農業生物的安全監管,包括農產品的生產、加工等環節的監管,轉基因標識的監管不屬于其職能范圍。
轉基因食品監管
仍不在食藥監局職權范圍
深圳市食藥監局相關負責人昨日回復本報記者稱,關于轉基因原料、食品的監管和標識工作此前歸屬農業部管轄,后轉為經貿信息委員會,并不在深圳市食藥監局的職權范圍內,“沒有相應職權,就無法依法對市場進行調查。”該負責人表示,目前市食藥監局并不掌握可能涉及轉基因原料的食品的名單。根據將在本月下旬首次提請人大審議《草案》,生產、銷售植物轉基因食品或含有植物轉基因農產品成分的食品,應向食品安全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轉基因食品備案,并在食品包裝上張貼轉基因食品標識。
“立法部門厘清權責是當務之急。”該名負責人表示,《草案》中指的“食品安全行政主管部門”確實是指目前的市食藥監局,“如該部法律最終通過并實施,就會厘清目前監管的權職不清的問題,我們也可有法律依據調查監管。”
市人大代表楊劍昌表示:“最多10萬元的標準一點也不高,我認為不僅要處罰,還要讓不法企業上黑名單!”
來源:廣州日報
以上是網絡信息轉載,信息真實性自行斟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