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獲悉,為保障廣大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同時配合做好聯合整治“保健”市場亂象百日行動,幫助消費者科學理性選購保健食品,謹防上當受騙,內蒙古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日前發布保健食品安全消費提示。
自治區市場監管局提示,保健食品不能替代藥物。保健食品是特殊食品的一種,不能代替藥物,食品(含特殊食品)宣傳不得涉及疾病預防、治療作用。保健食品須通過政府主管部門注冊或備案才能生產銷售。同時,自治區市場監管局提醒廣大消費者,購買保健食品時,應到信譽好、證照齊全的正規商場、超市、藥店購買。不要輕信以產品銷售為目的健康知識講座、專家報告等;不要盲目通過會議銷售、電話銷售、免費試用等活動購買產品。在網上購買時,盡量選擇官方網店購買。此外,購買保健食品要“一查、二看、三對號”。一查:即檢查保健食品包裝上是否有保健食品標志及保健食品批準文號,保健食品批準文號信息可在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網站(www.cfda.gov.cn)查詢。二看:即看清保健食品包裝上是否注明生產企業名稱及其生產許可證號,生產許可證號可到企業所在地省級主管部門網站查詢確認其合法性。三對號:即根據自身情況和注冊備案產品的保健功能進行選擇,選擇時應特別注意產品的適宜人群、不適宜人群,切不可偏聽偏信、盲目使用和濫用。凡聲稱疾病預防、治療功能的,一律不要購買。
如遇食品、保健食品欺詐和虛假宣傳問題的,可以撥打12331/12315熱線電話進行投訴舉報。
來源:呼和浩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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