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通過國家、省、市級食品安全監督抽檢、日常監督檢查、投訴舉報以及近期組織的市級監督抽檢,發現食品生產企業食品標簽標識仍存在諸多問題。食品標簽是食品生產企業向社會明示產品信息的基本載體,也是消費者獲知產品信息的重要途徑。蓬萊市場監管局為進一步規范節日商品生產銷售,在國慶前期間對全市食品生產企業的標簽標識開展專項整治。
檢查生產企業“標簽如實標注”情況。主要包括不得利用字號大小或色差誤導消費者、食品名稱應能反映食品的真實屬性、生產日期不得加貼、補印或篡改等。
檢查企業“標簽規范標注”情況。食品添加劑名稱要嚴格按照《國家食品安全標準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2760-2011中的通用名稱進行標注,如“阿斯巴甜”必須標注為“阿斯巴甜(含苯丙氨酸)”。“凈含量”必須使用法定計量單位,并按照gb 7718-2011中對凈含量計量單位的標注方式規范標注,不得使用“磅、兩”等非法定計量單位。同一預包裝內含有多個單件預包裝食品時,大包裝在標示凈含量的同時還應標示規格。標簽內容中不得涉及提高免疫力、清肺止咳等疾病預防、治療功能。所有預包裝食品均要按照gb7718-2011中規定“預包裝食品標簽應標示貯存條件”的要求標注貯存條件,食品標簽應印刷在產品最小銷售單元包裝上,不得加貼、噴印在外包裝袋、盒等與最小銷售單元包裝脫離的包裝物上。
截止目前,已組織54家生產企業開展自查自糾,下一步將組織執法人員開展全面檢查,對發現存在產品名稱不能反映真實屬性、無配料表或引導詞不規范、偽造生產日期、無營養標簽等違法行為立案查處,并嚴格落實食品生產企業違法行為懲戒公示工作相關要求,納入企業信譽等級評定,嚴格食品生產企業失信懲戒,保障市民節日期間放心消費。(蔣滕子 韓玉彬 侯敏)
來源:中國質量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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