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區市場監管局東洲所聯合局餐飲科、東洲街道食安辦對轄區餐飲單位開展專項檢查時,首次查獲了一起《食品經營許可證》涂改案件。
記者了解到,在檢查過程中,執法人員在涉案餐飲店大廳吧臺上發現了《餐飲服務許可證》正本,其中有效期限顯示為2014年9月16日至2019年9月15日。但是經電子系統核實后,執法人員卻發現這家涉事餐飲單位的《餐飲服務許可證》有效期限為2014年9月16日至2017年9月15日。這就是說,這本《餐飲服務許可證》已經過期將近一年了!
執法人員反復查看后,發現大廳吧臺上的《餐飲服務許可證》正本竟然被人為涂改過。
但是鑒于當日這家餐飲單位的負責人不在現場,陪同檢查的員工對此不知情,執法人員只能先制作現場筆錄,然后對涉案的《餐飲服務許可證》正本拍照留證。在請示領導獲得批準后,執法人員對這起案件進行登記,并扣留了相關證照。
在后續調查中,執法人員陸續了解到,這家餐飲單位為三人合伙出資經營,餐廳在《餐飲服務許可證》到期后曾暫停經營。在調查中,合伙人表示涂改《餐飲服務許可證》的行為系出資人之一的顏某所為。但是,由于現場未發現監控等能證明顏某涂改行為的客觀證據,執法人員并不能認定合伙人所言是否真實。因此執法人員認定該案案由為“未妥善保管致使食品經營許可證被涂改”。
在詢問過程中,接受調查的顏某甚至將《餐飲服務許可證》正本原件被涂改處用指甲劃去,意圖掩蓋違法事實。但是,因為執法人員已事先拍照留存,并且提取了復印件材料,所以顏某的該行為對案件的辦理未造成實質性后果。
最終,執法人員依據相應的法律法規對涉案單位處以罰款人民幣一萬元整。
執法人員希望能夠借此告誡廣大餐飲經營者:提供餐飲服務的過程中,證照齊全是對食品安全的最基本保障,如若發現《食品經營許可證》即將到期,需在到期前申請辦理換證手續,擅自涂改《食品經營許可證》將受到處罰。而涂改《食品經營許可證》有效期限意圖繼續經營的餐飲單位,將涉嫌無證經營,一經查處,將受到更嚴厲的行政處罰。希望廣大餐飲從業者以此為戒,規范經營。
(記者 周曉露 實習生 喻唯一)
來源:富陽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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