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深圳市食品生產經營單位監管,提升食品安全風險防控能力,深圳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5月10日制定印發了《深圳市食品生產經營風險分級分類監督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并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待完善后,擬于今年內實施。屆時,深圳市內所有食品生產經營者將按照食品經營范圍氛圍a級風險(低風險)、b級風險(中風險)、c級風險(較高風險)、d級風險(高風險)四個等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根據企業風險等級劃分結果,對較高風險生產經營者的監管優先于較低風險生產經營者的監管,實現監管資源的科學配置和有效利用。
記者獲悉,參照《管理辦法》,深圳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將結合食品生產經營企業風險特點,從生產經營的食品類別、經營規模、消費對象等為風險因素,確定風險等級,并根據監督檢查、監督抽檢、投訴舉報、案件查處、產品召回等風險因素變化實施動態調整。
對于餐飲服務單位中,從事不含糕點類食品制售、冷食類食品制售、生食類食品制售等餐飲服務經營者暫定為a級風險經營者;經營面積在3000㎡以下,從事含糕點類食品制售、冷食類食品制售、生食類食品制售等餐飲服務經營者;就餐人數在2000人以下的單位食堂的餐飲管理企業暫定為b級風險;經營面積在3000㎡以上從事含糕點類食品制售、冷食類食品制售、生食類食品制售等餐飲服務經營者;就餐人數在2000人以上的單位食堂、學校食堂、跨地級市經營的餐飲管理企業;集體用餐配送單位、中央廚房、食品經營連鎖企業總部暫定為c級風險。食品經營小攤販按照a級風險實施分級分類監管。
來源:寶安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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