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報4種食藥違法行為,且舉報人有特別重大貢獻的,獎勵金額原則上不少于30萬元。”近日在省食藥監局組織的12331食藥投訴舉報主題宣傳媒體開放日活動現場獲悉,《山東省食品藥品違法行為舉報獎勵實施辦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消費者可通過撥打12331電話、網絡、信件、走訪等渠道直接向食藥違法行為發生地食藥監管部門舉報,線索依法查處后給予相應獎勵。
據介紹,根據舉報證據與違法事實查證結果,舉報獎勵分為三個等級:一級為提供被舉報方的詳細違法事實、線索及直接證據,舉報內容與違法事實完全相符;二級為提供被舉報方的違法事實、線索及部分證據,舉報內容與違法事實相符;三級為提供被舉報方的違法事實或者線索,舉報內容與違法事實基本相符。有關部門按照涉案貨值金額或者罰沒款金額、獎勵等級等因素綜合計算獎勵金額,每起案件的獎勵金額原則上不超過50萬元。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舉報人有特別重大貢獻的,獎勵金額原則上不少于30萬元:舉報系統性、區域性食品藥品安全風險的;舉報涉及嬰幼兒配方乳粉、列入國家免疫規劃疫苗等品種,且已對公眾身體健康造成較大危害或者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舉報故意摻假造假售假,且已造成較大社會危害或者可能造成重大社會危害的;其他由省食藥監管局等有關部門認定的具有重大社會影響的舉報。
來源:濟南市政府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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