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25日,澳大利亞農業與水利資源部(dawr)公告,從2016年6月1日起,進口食品將需要提供生產商信息。該規定最早從6月1日起實施,如動物源食品;最晚至2016年12月1日實施,如飲料、酒精類產品。
目前,澳大利亞進口食品按照關稅分類進行管理,分屬第2章(動物源產品)至第22章(飲料、酒精類、食醋類)不同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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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7 09: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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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編輯:網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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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5月25日,澳大利亞農業與水利資源部(dawr)公告,從2016年6月1日起,進口食品將需要提供生產商信息。該規定最早從6月1日起實施,如動物源食品;最晚至2016年12月1日實施,如飲料、酒精類產品。
目前,澳大利亞進口食品按照關稅分類進行管理,分屬第2章(動物源產品)至第22章(飲料、酒精類、食醋類)不同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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