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諾基亞宣布完成向微軟出售設備與服務部門的業務。26日,位于芬蘭埃斯波市的原諾基亞總部大樓安裝上了微軟的標志。
這場延宕了8個月之久的并購案在中國方面批準后半個月內完成。
4月8日,商務部反壟斷局(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辦公室)局長尚明對媒體宣布,附條件批準微軟收購諾基亞設備。
一方面,中國通信行業及法學界對商務部針對該案批準給予了高度評價;另一方面,也有聲音為諾基亞未來可能出現的“高價專利”現象擔憂。
首試針對賣家審查
“近年來,尤其是最近300天的事實說明,中國反壟斷法的執法水平正在快速提高,逐漸步入正軌。例證之一就是這次對微軟收購諾基亞手機業務的調查,另一例是最近華為對idc公司的勝訴。”南開大學法學院教授許光耀在接受國際商報記者采訪時表示,“說執法水平提高主要表現在兩點:一是相關部門具備了較強的分析能力,二是在理論上有創新性。”
許光耀解釋說:“理論創新主要表現在本案是中國首次嘗試對并購案中的賣方進行調查。”許光耀認為,根據我國《反壟斷法》第十八條的規定,對諾基亞方面的審查主要看該企業是否“具有市場支配地位”。如果具有市場支配地位,就有可能提高其他經營者進入相關市場的難度,也就有可能提高諾基亞專利使用的價格,從而造成壟斷。
此前,商務部反壟斷局局長尚明曾表示,諾基亞交易后有可能憑借其標準必要專利的許可排除、限制相關市場競爭。諾基亞擁有數千項通信標準必要專利。從專利持有總數和專利持有質量看,諾基亞是通信標準領域的翹楚。諾基亞憑借這些標準必要專利擁有對移動設備市場的控制力。本交易完成后,因諾基亞基本退出了手機設備和服務業務,可能存在諾基亞對其標準必要專利收費策略的不合理改變。
對于該案反壟斷審查的復雜性,尚明表示:“我們在審查過程中運用了經濟分析、市場調查、技術解剖等多種手段調查取證,證明了微軟、諾基亞因并購導致的競爭問題,并要求其解決我們關注的問題。”
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張平同樣對國際商報記者表示:“我國反壟斷部門對并購中賣方的審查屬于全球領域內的一次創新,引起了國際法學界的廣泛關注和充分肯定。”
行業:歡迎審查結果擔心產業利潤
中國通信企業協會副會長兼秘書長苗建華在接受國際商報記者采訪時首先表示:“中國通信企業協會對商務部在微軟并購諾基亞一案中發布的審查決定表示歡迎。”他認為,決定認定該并購可能對中國智能手機市場具有排除、限制競爭效果,對于微軟和諾基亞在并購完成后的專利許可收費行為附加了若干限制性條件,從而力圖減小該并購對市場競爭的影響。
苗建華說:“基本專利的反壟斷執法是一個新興領域,商務部本次在并購審查中通過附加條件的方法對濫用問題予以‘預防’,是一個非常積極和有意義的嘗試。”
但苗建華不無擔心地說:“由于經營者集中審查具有一定的局限性,該決定只能減少,但并不能完全消除諾基亞濫用基本專利的風險。”
苗建華介紹說,目前中國手機和移動終端制造行業利潤很低。“具體的行業平均利潤率有多種估計,但即便是最樂觀的估計,這個數字也沒有超過10%。企業的很大成本用在了專利許可方面,因此如果專利所有方濫用基本專利提高收費,對中國通信制造業的危害可想而知。”
一個最新的數據說明了中國手機制造業的艱難處境:工信部最近公布的2014年第一季度《中國手機行業運行狀況》報告顯示,國內手機2014年一季度出貨量銳減24.7%。雖然今年中興、華為、酷派、小米等國產主流手機品牌相繼發布了自己的旗艦產品,但仍未改變這一現實。
諾基亞成為另一個“愛立信”?
張平認為,企業的擔心不無道理。她向國際商報記者解釋了企業認為諾基亞有可能濫用知識產權,提高專利使用費率的“緣起”:“2001年發生在愛立信和索尼之間的并購完成后,愛立信就曾一度對知識產權濫用,提高其核心專利,也就是所謂‘標準必要專利’的使用費率,給手機制造業帶來了很大的煩惱。現在中國制造商擔心同樣的問題:過去諾基亞在中國有手機硬件業務,與中國制造商之間有良好的合作關系,但并購完成后諾基亞將退出制造市場,當其與中國制造商之前簽訂的合同到期后,很難講是否會成為另一個當年的‘愛立信’。”
許光耀則認為,潛在的風險雖然存在,但我國相關部門已經對并購后諾基亞的行為加以了限制,風險相對可控。
來源:國際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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