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部有關負責人在13日舉行的例行新聞發布會上指出,牛初乳禁令是指嬰幼兒配方食品不得添加牛初乳以及用牛初乳為原料生產的乳制品,其他食品可以添加使用牛初乳。
今年4月,衛生部在復函回應國家質檢總局相關問題時,明確“嬰幼兒配方食品中不得添加牛初乳以及用牛初乳為原料生產的乳制品”。同時強調,這一要求將自2012年9月1日起執行,不過此前按照相關規定生產或進口的產品仍可在保質期內繼續銷售。
規定發布后引發一些疑問,如是否所有嬰幼兒食品都不能使用牛初乳?9月1日后是否所有的牛初乳產品都不能繼續生產銷售?
對此,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中心研究員嚴衛星說,衛生部文件對質檢總局的答復,是指嬰幼兒配方食品,也就是說嬰兒配方食品、較大嬰兒和幼兒配方食品、特殊醫學用途嬰兒配方食品這三類食品。衛生部基于審慎的原則,通過綜合考慮,在這三類配方食品中不得添加牛初乳。
他表示,9月1日起執行的規定,也是指這三類配方食品,而不是說9月1日起不能繼續銷售牛初乳。
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營養與食品所研究員楊月欣指出,除這三類配方食品外,其他食品里面可以添加牛初乳。在生產使用牛初乳及用牛初乳為原料生產乳制品時,應該根據有關標準執行。
明年1月1日全面推行食品營養標簽制度
衛生部食品安全與衛生監督局局長蘇志13日介紹,《預包裝食品營養標簽通則》將于2013年1月1日正式施行,這標志著我國全面推行食品營養標簽管理制度,對指導公眾合理選擇食品,促進膳食營養平衡,降低慢性非傳染性疾病風險具有重要意義。
《預包裝食品營養標簽通則》規定,預包裝食品應當在標簽上強制標示四種營養成分和能量(“4+1”)含量值及其占營養素參考值百分比,“4”是指核心營養素,即蛋白質、脂肪、碳水化合物、鈉,“1”是指能量。標準還對其他營養成分標示、營養聲稱等作出了具體規定。(據新華社電)
來源:轉載: super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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