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二季度,省市場監督管理廳組織對等電壓力鍋等15種產品質量實施了省監督抽查。現將抽查情況通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一)抽查概況。本次抽查了電壓力鍋、電熱水壺、毛發護理器(電吹風)、家用和類似用途插頭插座、led照明燈具、剃須刀、廚房小家電(養生壺、料理機、酸奶機、咖啡機)和自動電飯鍋等15種共200批次產品。經檢驗,所抽產品沒有發現不合格產品。
(二)主要特點。一是突出百姓日常生活用品。本次抽查的產品皆為百姓生活息息相關的,如電飯鍋、移動電源、插頭插座和led照明燈具等產品。二是突出產品安全項目檢測。檢測內容主要突出了所抽產品的防觸電保護、帶電部件的防護和泄漏電流、電氣強度等安全項目指標。三是實施抽檢分離。嚴格落實《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管理辦法》,產品的抽樣工作和檢驗工作分別有不同的承檢機構組織實施。
(三)問題。由于受多種因素的影響,此次抽查在生產領域未抽到電熱毯產品,有些產品抽到的樣品數量較少。
二、結果分析
1.電壓力鍋。抽查了7家銷售者銷售的7批次產品。重點對產品的標志和說明、對觸及帶電部件的防護、輸入功率和電流、耐潮濕、泄漏電流和電氣強度、機械強度、電源連接和外部軟線、接地措施、電氣間隙、爬電距離和固體絕緣等11個項目進行了檢測。未發現不合格產品。
2.電熱水壺。抽查了30家銷售者銷售的75批次產品。重點對產品的標志和說明、輸入功率和電流、耐潮濕、泄漏電流和電氣強度、機械強度、電源連接和外部軟線等11個項目進行了檢測。未發現不合格產品。
3.毛發護理器(電吹風)。抽查了10家銷售者銷售的10批次產品。重點對產品標志和說明、對觸及帶電部件的防護、輸入功率和電流、發熱、工作溫度下的泄漏電流和電氣強度、外部導線用接線端子和接地措施等10個項目進行了檢測。未發現不合格產品。
4.家用和類似用途插頭插座。抽查了14家銷售者銷售的15批次產品。主要對標志、尺寸檢查、防觸電保護、接地措施、拔出插頭所需的力、軟纜及其連接等7個項目進行了檢測。未發現不合格產品。
5.led照明產品。抽查了9家銷售者銷售的13批次產品。主要對產品的外部接線和內部接線、結構、接地規定、防觸電保護、螺紋接線端子、爬電距離和電氣間隙等8個項目進行了檢測。未發現不合格產品。
6.剃須刀。抽查了5家銷售者銷售的5批次產品。主要對產品的標志和說明、對觸及帶電部件的防護、輸入功率和電流、發熱、工作溫度下的泄漏電流和電氣強度、機械強度、電源連接和外部軟線、外部導線用接線端子、接地措施、螺釘和連接等14個項目進行了檢測。未發現不合格產品。
7.廚房小家電(養生壺、料理機、酸奶機、咖啡機)。抽查了17家銷售者銷售的18批次產品。主要對標志和說明、對觸及帶電部件的防護、輸入功率和電流、發熱、工作溫度下的泄漏電流和電氣強度和機械強度等10個項目進行了檢測。未發現不合格產品。
8.自動電飯鍋。抽查了17家銷售者銷售的18批次產品。主要對產品標志和說明、對觸及帶電部件的防護、輸入功率和電流、發熱、工作溫度下的泄漏電流和電氣強度、耐潮濕、泄漏電流和電氣強度、固體絕緣、耐熱和耐燃、輻射等21個項目進行檢測。未發現不合格產品。
9.家用和類似用途固定式電氣裝置的開關。抽查了15家銷售者銷售的27批次產品。主要對產品的標志、防觸電保護、端子、結構要求和接地措施等5個項目進行了檢測。未發現不合格產品。
10.小家電(快熱式電熱水器)。抽查了2家銷售者銷售的2批次產品。主要對產品的標志和說明、對觸及帶電部件的防護、輸入功率和電流、工作溫度下的泄漏電流和電氣強度、機械強度、結構、內部布線、電源連接和外部軟線等12個進行了檢測。未發現不合格產品。
11.室內加熱器。抽查了2家銷售者銷售的2批次產品。主要對產品的標志和說明、對觸及帶電部件的防護、輸入功率和電流、發熱、工作溫度下的泄漏電流和電氣強度、耐潮濕、泄漏電流和電氣強度、非正常工作(除電磁兼容)機械強度、電氣間隙、爬電距離和固體絕緣、耐熱和耐燃、輻射、毒性和類似危險等19個項目進行了檢測。未發現不合格產品。
12.家用燃氣灶具。抽查了12家銷售者銷售的2批次產品。主要對產品的氣密性、燃燒工況、熱負荷、溫升、安全裝置、一般結構、標志和使用性能等8個項目進行了檢測。未發現不合格產品。
13.移動電源(充電寶)。抽查了5家銷售者銷售的8批次產品。主要對產品的外觀及標識、接口、常溫有效輸出容量、高溫有效輸出容量、低溫有效輸出容量、容量保持力、轉換效率和整機電氣安全等8個項目進行了檢測。未發現不合格產品。
14.電熱暖手器。抽查了1家銷售者銷售的1批次產品。主要對產品的標志和說明、對觸及帶電部件的防護、輸入功率和電流、工作溫度下的泄漏電流和電氣強度、機械強度、結構、內部布線、電源連接和外部軟線、接地措施、螺釘和連接等11個項目進行了檢測。未發現不合格產品。
15.電熱毯。抽查了9家銷售者銷售的12批次產品。主要對產品的標志和說明、對觸及帶電部件的防護、輸入功率和電流、耐潮濕、泄漏電流和電氣強度、非正常工作(只進行五層折疊試驗)、機械強度(只進行發熱元件彎曲試驗)、電源連接和外部軟線、電氣間隙、爬電距離和固體絕緣等11個項目進行了檢測。未發現不合格產品。
三、工作要求
針對此次抽查未發現不合格產品,生產領域未抽到電熱毯產品的實際,請各地市場監管部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和《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管理暫行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規定,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強對所轄區域的相關產品生產企業的摸底排查。將新開辦企業、遷廠移址企業、以銷定產企業、生產增項和轉產企業及時納入到監督抽查范圍,持續增大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的覆蓋面。
(二)積極協助抽樣機構完成抽樣任務。結合產品的生產者、銷售者在本轄區的分布狀況,科學合理的協助配合完成抽樣任務,并對抽樣機構的抽樣工作進行過程監督,確保抽取樣品的代表性和有效性。
(三)認真履行監管職責,加大對涉及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民計民生、日用消費品、節能環保等重點產品生產者、銷售者的監管職責,督促企業依法落實質量主體責任,切實維護好消費者合法權益。
來源:吉林省市場監督管理廳
以上是網絡信息轉載,信息真實性自行斟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