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暴徒制作“加料”汽油彈 當街投擲枉顧居民安全
2019-11-22 12:46來源:
原標題:香港暴徒制作“加料”汽油彈 當街投擲枉顧居民安全
中新網11月22日電 據香港《大公報》報道,香港黑衣暴徒口中的所謂“火魔法”即汽油彈,由于成本低、殺傷力大,早已成為他們的基本“武器”,而大學校園更淪為“兵工廠”。有港媒記者調查發現,暴徒輕易取得燃料最少有四大途徑,包括五金鋪等,且缺乏監管。
多間鄰近大學的五金鋪,被發現白電油等汽油彈原料銷量急升,顧客都是年輕人或學生,購入目的昭然若揭。接近香港中文大學(中大)的沙田、火炭、大埔區有數十間五金鋪,其中三間店員表示,過去一個月白電油銷量明顯增加三成。
在鄰近香港浸會大學及香港城市大學的樂富商場,記者佯裝顧客表明購買白電油,店員頓時皺起眉頭問“你買來做咩?(你買來做什么?)”記者答“裝修”,店員就問“有,你要幾多(多少)罐”,攀談之下得知,近日確實多了不像街坊的學生或年輕人大手問價或買入電油、鐵通、喉管、工具、防護裝備。
有資深刑警透露,中大校園內搜獲的汽油彈燃料,主要是暴徒以泵和喉管抽走汽車汽油,校園內汽車幾乎無一幸免,也有支持者輸送物資,以及校園內存放的易燃物品,玻璃瓶則主要來自校園和鄰近社區的垃圾回收箱。
警官指出,“變種”和“加料”的汽油彈有明顯增加趨勢,除了簡單注入燃油的版本,也越來越多見綁上火鍋用石油氣罐,加入生油、砂糖,目的令火勢加猛烈、更耐燒及產生更多煙。而暴徒投擲汽油彈數量急升,供不應求,多選在沖突現場即時制造,罔顧附近路人與居民生命安全。
根據香港法例《簡易程序治罪條例》,任何人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意圖作非法用途使用,可處罰款五千元或監禁兩年。根據香港《公安條例》,任何人如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在任何公眾地方攜有任何攻擊性武器,即屬犯罪,最高判處監禁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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