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集成爐集成的子產品都有所不同。在安裝過程中,對與的要求也很高。安裝前,需要根據產品尺寸安排開口和位置。然而,周女士發現,幾乎每種產品,即使是同一個品牌,只要型號不同,尺寸要求也不同。難道不能有標準嗎?她很困惑。
產品標準將于2022年1月1日實施GB 在16410-2020年《家用燃氣灶》新國標中,產品適用范圍內增加了集成灶,即集成灶與其他燃氣灶具共享相同的標準。新標準還根據集成灶的特點增加了集成灶的術語,明確了集成灶的性能、結構、材料、要求和試驗方法。
這一標準仍不完善。例如,他說GB 16410-2020給出的集成灶定義,是“將燃氣灶和吸排油煙裝置組合在一起的器具,或在此基礎上增加食具柜、烤箱、電磁灶、儲藏柜等一種或一種以上功能的器具”,即將燃氣灶視為必要功能單元。雖然這源于集成灶產品的形成歷史和現實,但標準視野不應局限于目前所見。例如,由電爐(包括電磁爐)和吸油煙機組成的組合也具有集成爐的形態特征和功能效果。如果按照新的定義,就不能稱之為集成爐。

并非每種產品都有或必須有相同或相似的標準對應。尤其在技術進步和產品創新日新月異的今天,以及標準體系較為健全的家電行業,只要不是原理上的和顛覆性的創新以及大跨度的技術融合,絕大部分所謂的新產品都可以被現有(一個或多個)標準直接或間接覆蓋。獨立的特殊標準需要解決的是各功能單元集成后相互影響和疊加效應的標準化。就集成爐而言,各功能單元集成后,熱、水、氣、汽、油、垢、總用電負荷和總功率偏差已成為需要解決的新問題。如洗碗機水路意外侵犯其他功能單元的帶電部件,蒸汽烤箱排放的蒸汽對其他功能單元的電氣絕緣等。
目前,跨專業領域的產品越來越多。一體化爐灶可能配備水、電、氣、通信、網絡等技術或功能。因此,標準的制定也應由主要功能領域領導或聯合輔助功能的專業領域共同推進,使標準更加完善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