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價30多元一碗的味千拉面,號稱“膠原蛋白占蛋白質的含量約15%,鈣含量是肉類的10倍、牛奶的4倍”。可這樣的營養數據,是對湯料濃縮液的檢測結果,而消費者喝到的面湯是用濃縮液兌制成的,一碗湯內的鈣含量可能只有宣稱的四十分之一。更有網友舉報,味千拉面的面料違規添加食品添加劑丙二醇和山梨糖醇,遠遠超出國家允許值。
虛假宣傳讓很多消費者上當。味千拉面在中國27個省份86個城市開了508家店,每天賣出17萬份拉面,僅在上海每天就賣出20000碗。低廉的成本,昂貴的售價,眾多人消費,這讓經營者財源滾滾。
不法經營獲得的暴利,是從消費者身上拿走的,消費者理當拿回來。消費者的維權,其實是對不法經營的有力打擊,如果消費者能獲得足額補償,甚至按法律規定能獲得懲罰性賠償,那不法經營者得不償失,自然不敢進行這樣的勾當。問題恰恰在于,消費者維權困難,很多權利規定很難落實到現實。
味千拉面虛假宣傳,根據法律規定,消費者有權要求雙倍賠償,但法律界人士指出,消費者維權所需的費用遠超過一兩碗面的價值,操作起來很困難。
而群體訴訟正是為這類問題而設的。像味千拉面這樣的消費欺騙事件,被侵權的眾多消費者可由其代表人進行訴訟。在這類代表人訴訟中,訴訟費用由所有原告分擔,這減輕了當事人負擔,但訴訟成果能共享。
群體訴訟不光是解決維權積極性的問題。企業作為侵權方往往擁有財力、人力優勢,相對分散的消費者個體在官司較量中處于弱勢。而群體訴訟,群體成員作為整體進行訴訟,可獲得群體性力量。被侵權者維權能力增強,意味著不法經營者的代價要大大增加,因而可在很大程度上預防和制止企業的違法行為。
然而,我國現有的代表人訴訟發揮的作用極其有限,有些地方法院還將群體訴訟案件分解處理。
群體訴訟被冷落,有復雜的原因,然而其結果卻很明確,必然會讓一些不法經營者逍遙法外,并在某種程度上助長大規模侵權行為的發生。近年來,上市公司的造假丑聞不斷、企業對環境的污染愈演愈烈,就是明證。不能再對“味千拉面式”忽悠,聽之任之。
味千(中國)控股繼昨日跳空低開收跌2.71%后,4日早盤小幅反彈后再度大跌,收跌5.56%,全日成交1567萬股,成交量依然非常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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