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華投資企業無論是誰觸犯了中國法規,都要受到查處、懲罰,此乃天經地義,這并非買賣商品可以討價還價、挑挑揀揀,也不是幼兒犯錯可以網開一面、不予追究。然而,這樣一個簡單道理卻被常以道義自居的美英等西方國家一些主流媒體歪曲踐踏了。
美國零售業巨頭沃爾瑪的12家重慶門店,將普通豬肉貼上“綠色食品”標簽出售給消費者至少長達20個月,更甚者,其在接受執法部門調查時態度卻極度傲慢、排斥合作。日前,重慶市依法作出懲罰決定,沒收違法所得、處以5倍罰款,責令停業整頓15天,并逮捕、拘留涉案人員。
然而,這起沃爾瑪違法受罰事件卻如同“一石激起千層浪”,美英等西方國家一些主流媒體不僅不譴責欺詐牟利者,不同情權益受損者,反而戴上“政治有色眼鏡”一哄而上,強詞奪理、借題發揮,將施害者描繪成受害者,并大肆對中國進行誣蔑攻擊。
美國《紐約時報》在最近的一篇相關報道中起筆便將重慶市定義為“帶有極端民族主義偏見的中國西南部城市”,并在下文進一步寫道:經濟民族主義,即評論家所謂的“近似仇視外國人的行為”……在內地最大城市重慶最為突出。
《紐約時報》的報道全然無視這是一起長期的、故意的欺詐牟利違法行為。它輕描淡寫地稱這次事件為“labeling dispute”(標簽爭議),稱冒牌綠色豬肉為“mislabeling pork”(貼錯標簽的豬肉),并用諷刺的口吻寫道,豬肉雖不“綠色”,但至少沒毒,而中國食品安全事件頻發,中國政府卻總抓著“小事”不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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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華爾街日報》則在其系列報道中,充斥著這樣的主觀色彩表述“威權主義的中國”,“變化無常的監管者”,“中國欺負沃爾瑪”,“沃爾瑪在棍棒下卑躬屈膝”,“沃爾瑪在中國面臨法律及政治障礙和風險”等。其報道稱,在中國政府領導人希望撫平民眾對食品安全的憤怒之際,外國公司可輕而易舉地成為眾矢之的,處罰沃爾瑪是“殺雞給猴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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