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菏澤9月5日報道:8月31日,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布新規,餐館自制飲料須明示添加劑,火鍋底料須備案。9月5日,記者走訪調查菏澤多家餐館發現,大多餐館自制飲料添加劑沒有公示。
根據新發布的《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規定,自制火鍋底料、飲料、調味料的餐飲服務提供者應向監管部門備案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名稱,并在店堂醒目位置或菜單上予以公示。規定還要求使用食品添加劑應達到專人采購、專人保管、專人領用、專人登記和專柜保存。
5日上午,記者隨機走訪菏澤中華路上5家餐飲店,發現它們并未公示飲料添加劑。在牡丹路一家臺灣永一豆漿店內,工作人員表示,暫未接到通知,并承諾所出售的豆漿都是現磨出來的,并沒有添加任何添加劑。
在牡丹區一家德克士快餐店內,記者在明顯位置看到該店已張貼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承諾書和食品添加劑和調味料使用名單,值班人員鄧先生表示,這是他們店此前就有的規定,目前,暫未接到菏澤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對此的通知。
采訪中,不少市民表示不知新規出臺。在東方紅大街某冷飲店消費的市民表示,新規能讓市民一目了然,知道自己喝的飲料里添加了什么,買的時候心中有數,希望新規出臺后,餐飲企業都能做到向消費者公示信息,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
隨后,記者從菏澤市食品藥品監督局了解到,由于新規定剛剛出臺,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還沒有接到具體執行的通知。該局工作人員表示,菏澤自5月底來一直沒放松對食品添加劑的監管,多數餐館已在餐廳醒目位置張貼了食品添加劑使用情況。新規對餐館、快餐店、小吃店、飲品店、食堂、集體用餐配送單位和中央廚房的食品安全管理又提出了明確、具體的要求,今后將繼續跟進,保證市民的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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