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快報報道了俏江南南京1912街區店“回鍋油”風波,店家自曝“炸過食品的油沉淀一下繼續給員工燒菜吃”,由此引發了市民對俏江南油品質量的關注。事發后,俏江南餐飲集團網站在首頁貼出一份解除函,稱今年4月12日已向南京加盟店發出解除特許經營的函。對此,南京1912街區店店長麻女士昨天稱,2007年8月,該店與俏江南簽訂加盟協議,期限10年,至今還未到期。今年4月,總部單方面解約。目前雙方正在打官司,是否解除加盟協議,要等法院判決。
總部發聲明與南京店撇清關系
昨天,打開俏江南網站首頁,就能看到一條“俏江南關于加強門店管理及食品安全衛生的聲明”。這是一份由俏江南集團通過某網站財經頻道發布的聲明,首先撇清了與南京店的關系,“近日,有媒體披露南京某使用‘俏江南’品牌的餐飲企業將回收油用于員工餐,引起我公司的注意。該店隸屬江蘇江南餐飲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曾與俏江南股份有限公司有特許經營合作,俏江南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11年4月發函與其解除合作關系。針對該店目前仍在使用‘俏江南’品牌的侵權行為,俏江南已使用法律手段維護品牌和權益。”
聲明還稱,“針對因此事受到傷害和欺騙的該店員工及消費者,俏江南股份有限公司表示遺憾和歉意,我們會繼續加強對加盟店的管理及過期加盟店的監督與跟進,確保每一位客人享受到俏江南品牌的品質和信譽。”
這份聲明還公布了全國54家直營店地址,請社會各界監督,并保證:“俏江南會堅持不斷地完善和改進自己,盡己所能提供給社會一個放心、安全、健康的用餐環境。”
總部:拖欠特許經營費用,所以解約
俏江南網站上這份“關于解除特許經營合同的通知函”寫道:2007年4月16日江蘇江南餐飲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與我司在北京朝陽區簽訂了特許經營合同,合同約定你公司為我司在南京的加盟商,2007年8月18日你公司正式開始運營俏江南南京加盟店,但我司發現,你公司運營至今,有如下重大違約行為……
通知函中列舉的違約行為主要有:按合同約定,你公司應每天如實上傳相關經營數據,但自2009年12月9日起,你公司已不再完整上傳該經營數據,導致我司無法按合同約定收取各項特許經營費用。截至2011年3月,你公司的南京加盟店開業43個月,16個月的經營數據未上傳,致使無法準確計算應交付的經營性使用費,如按合同約定的保底使用費計算,你公司應付經營性使用費215萬余元,實際已交納94萬余元,目前你公司仍欠經營性使用費120萬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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