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濰坊9月21日電 據濰坊新聞網報道 為增強食品安全監督信息透明度,發揮社會監督作用,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日前起草《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量化分級管理指南(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指南),明確提出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量化等級分為動態等級和年度等級。年度等級分為a級、b級、c級,動態等級分為優秀、良好、一般。未達到一般級別的,責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依法吊銷《餐飲服務許可證》。
監管部門統一采用“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等級公示牌”格式,以“笑臉”、“平臉”和“哭臉”卡通圖形分別表示優秀、良好和一般三個等級食品安全狀況。等級公示牌應懸掛或張貼在餐飲服務單位醒目處。未經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允許,禁止摘下、更改或遮蓋“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等級公示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對拒不懸掛張貼或遮蓋公示牌的,或故意違反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制度的餐飲服務單位采取重點監管。
指南規定,持有《餐飲服務許可證》的餐飲服務單位,包括餐館、快餐店、小吃店、飲品店、食堂、集體用餐配送單位和中央廚房都要進行量化分級管理。量化分級評定事項具體包括許可管理(10分)、人員管理(10分)、場所環境(10分)、設施設備(10分)、食品原料及食品(15分)、加工操作(20分)、餐飲具清洗消毒(10分)、食品添加劑(10分)、集體用餐配送單位和中央廚房的食品運輸、食品留樣(5分)等內容。
其中,動態等級是監管部門對餐飲服務單位每一次監督檢查結果的評價。年度等級是監管部門對餐飲服務單位過去12個月期間監督檢查結果的綜合評價。動態等級評定,按照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動態等級評定檢查結果執行。
指南要求,現場檢查由監管部門選派至少兩名執法人員進行現場檢查。a級至少檢查2次,b級至少檢查3次,c級至少檢查4次。新辦餐飲服務單位應在3個月內進行動態等級評定,且在年度內至少開展4次動態等級評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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