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粗略統計發現,今年7—10月,不僅是龍川、從化、廉江、紫金、乳源、肇慶、陽江等地遭受不同程度的稻瘟病侵害,江西宜春、浙江等地稻農種植宣傳為“高產抗病”的品種也大面積發病。有農民質問:稻瘟病頻發與稻種究竟有沒有因果關系?
稻瘟病頻發是否與種子有關?
龍川黃布鎮水稻種植散戶黃新賢,之前每年都能自給自足,且尚有余糧可賣。然而今年發生的一場稻瘟病卻讓他家兩畝多水田幾近絕收。“兩畝多地只收了100多斤,減產95%。”有數十年種植經驗的黃新賢首先想到的是種子出了問題,因為這是他第一次種“早兩優336”。
與黃新賢有著同樣遭遇的從化黃場村農戶黃先生也把矛頭指向了“早兩優336”。黃先生向南方日報記者介紹,他家種植了兩畝多水稻,只收獲了200多斤稻谷,幾乎等于絕收,按照正常收成,每畝至少收800—1000斤稻谷。“正常情況下,每季最多打100塊錢的農藥,這次我打了300多塊錢的藥都不行。”
為什么這幾年稻瘟病頻發,是否與種子有關?專家在接受南方日報記者采訪時卻無奈表示,受災農戶的憤怒可以理解,但把問題都歸結于種子的說法是片面的。
省農科院植保所水稻病蟲害研究室主任朱小源認為,問題的關鍵在于主推品種使用過度單一化。對于坊間盛傳的近期是“高抗”品種感病高發時期,朱小源表示,高抗品種感病可能有以下幾個方面的原因:不是本稻區的鑒定品種;使用時間較長;水稻自身的退化變異。“一些數年前審定的品種,當時是抗病的,現在不抗病,也不奇怪。”
省農科院水稻研究所主任廖耀平認為,稻瘟病多發生于高抗品種無據可依。“在利于發病環境的條件下,抗病品種往往比不抗病的品種發病幾率小得多,發病程度也更輕。除了品種抗性發生變異之外,也有可能是品種高抗的標示,讓種植者疏忽了管理而導致發病。”
誰來承擔農民的損失?
8月中旬,黃新賢拿到了種子公司給的520元賠償款。“一畝地才賠了不到200元,連農藥、肥料錢都不夠!”言語間,黃新賢又是憤怒又是無助。
龍川縣是農業大縣。據了解,發生在包括黃布鎮、鶴市、通衢等在內多個鎮的早造“早兩優336”穗頸瘟嚴重,面積達4000畝。
龍川縣農業局種植業管理股陳股長給記者算了一筆賬,龍川每年水稻種植面積為55萬畝,常規年份因稻瘟病產生的損失就達到年總產量的5%,按畝產900斤、每公斤3元來算,保守估計每年的損失大約在740萬元左右。
受災農戶叫苦的同時,不約而同將發病的癥結歸于種子。“其他品種不發病,同等條件下唯獨這個品種染病,不怪種子怪誰?”他們認為種子企業與禾苗發病脫不了干系,理應作出賠償,而且賠償不能太低。
可種子企業卻也覺得冤枉,按照他們的邏輯,品種經過相關部門的合法審定,在適宜的生態區銷售推廣,而且種子經過驗證在純度、凈度、水分、發芽率方面都沒問題,并沒有違反相關的法律條款,所以無須承擔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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