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燕通訊員章萍波)日前,三江超市開明店的食品現場制作區、自制食品銷售區、散裝食品銷售區及問題食品銷毀點都安裝了攝像頭,通過攝像監控,海曙工商人員可以實時查看這些食品的生產、銷售及銷毀情況。據悉,這一食品動態監管系統將在海曙區各超市逐步推廣。
《浙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辦法》將于12月1日正式實施,按照該《辦法》第20條規定“食品經營者在定期檢查庫存和待銷售食品過程中,發現食品已經變質或者超過保質期的,應當立即下架,停止銷售,及時銷毀,不得退回供貨商或者生產者,并建立銷毀記錄臺賬。有條件的經營者應當以拍照、攝像等方式記錄銷毀情況。銷毀記錄臺賬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一年。”
對此,海曙工商分局一方面加強督促落實,另一方面對超市相關重點環節加強監管力度,率先通過在三江超市開明店試點,利用其原有的監控系統在食品現場制作區、自制食品銷售區、散裝食品銷售區及問題食品銷毀點增設安裝了4個監控攝像頭,對超市食品安全重要環節實施24小時不間斷全程監控。與此同時,海曙工商分局還在食品銷毀監管環節中實行定點銷毀、定時銷毀、銷毀記錄臺賬保存“三制度”,防止問題食品回流供貨商或者生產者,造成食品安全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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