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年伊始,2012年中央一號文件《關于加快推進農業科技創新持續增強農產品供給保障能力的若干意見》中明確提出了“扶持發展漁業互助保險”。2月4日,江蘇省金融辦、財政廳聯合發文《關于將內陸漁民人身平安互助保險納入政策性漁業保險保費補貼范圍的通知》(蘇金融辦發〔2012〕7 號),江蘇省漁業政策性保險保費補貼范圍進一步加大,在全國率先將內陸漁民人身平安互助保險納入政策性漁業保險試點,實現江蘇省漁業政策性保險財政保費補貼政策的全覆蓋。
內陸漁業是江蘇省漁業的重要組成部分,全省現有內陸漁船8萬多艘,內陸漁民超過30萬人。將內陸漁民人身平安險納入省政策性保險財政補貼范圍,大大減輕了內陸漁民參保保費負擔,提高內陸漁民參保積極性,為提高內陸漁民的風險保障能力,推進全省漁業安全風險保障體系建設提供了更好的發展機遇。
近年來,黨和政府對漁業安全和漁業風險保障的關注和重視前所未有,農業部已連續四年將江蘇省海洋漁業船舶納入政策性漁業保險試點范圍,對我省參加政策性漁船全損互助保險的投保漁民給予一定比例的保費補助;2009年,江蘇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和江蘇省財政廳聯合下發《關于印發江蘇省漁業保險試點工作方案的通知》(蘇金融辦發〔2009〕6號),江蘇省政策性漁業保險試點工作正式啟動,補貼覆蓋全省海洋漁民、漁船和內河漁船;省財政把政策性漁業保險專項資金列入正常性預算,實行多保多補,補貼總額上不封頂;明確協會及其辦事機構負責實施全省政策性漁業保險試點工作。
201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江蘇省漁業港口和漁業船舶管理條例》第四十二條“漁業船舶的所有人或者經營人應當依法為漁業從業人員辦理保險。鼓勵漁業船舶的所有人或者經營人為其水上從業人員和漁業船舶辦理互助保險。”強化漁業互助保險,人本理念落到實處,確立了漁業互助保險的法律地位,增強了我們開展漁業互保工作的信心和決心。
2011年,江蘇省農業保險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印發了《關于印發2011年江蘇省政策性漁業保險條款的通知》(蘇金融辦發〔2011〕26號),省財政進一步加大對政策性漁業互助保險補貼力度,雇主責任險保險金額從20萬元提高到60萬元,大幅度提高了漁民風險保障水平,滿足廣大漁船船東抵御高額工傷(亡)賠償風險的迫切要求,對保障漁區社會穩定和諧起到積極作用,也為我省政策性漁業保險帶來了新的發展機遇。
自我省漁業互助保險協會成立以來,在各級政府和漁業行政主管部門的大力支持下,江蘇省漁業互助保險協會緊緊抓住機遇,堅持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圍繞全省漁業互助保險工作的總體部署和目標,堅持“互助共濟、服務漁業”的宗旨,齊心協力,開拓進取,業務規模快速擴大,覆蓋面逐步拓寬,呈現快速發展的良好態勢。三年來,全省累計入保漁民37萬人(次)、入保漁船2萬艘(次)、實現保費收入15280萬元,為全省漁民群眾提供了高達310億元的風險保障,漁業互助保險已經成為加強漁業安全生產、保障漁民生命財產安全、構建平安漁業、創建和諧漁區的重要抓手,對促進出險漁民恢復生產和維護漁區穩定作出了重大的貢獻。
當前,漁業生產對保險的需求前所未有,漁業互助保險受到的重視程度前所未有,漁業互助保險享受的優惠政策前所未有。在中央和省、市一系列強漁惠漁政策的支持下,我省“政府扶持、漁民互助、協會運作”的政策性漁業互助保險機制正在形成。我們一定要緊緊的抓住這個難得的戰略發展機遇,以創業者和開拓者的姿態,始終保持強烈的事業心和對國家、對人民高度負責的態度,克服體制機制、社會保險意識等方面的束縛,不斷增強漁業互助保險的滲透度和覆蓋面;不斷解決自身存在的矛盾和問題,以贏得社會的尊重與信任;不斷攻艱克難,努力實現我省漁業互助保險跨越式發展。(山亦)
來源:中國水產信息網
以上是網絡信息轉載,信息真實性自行斟酌。